深圳婚外情取证:起诉离婚一方不满意可以吗

起诉离婚一方不满意可以吗 对于离婚的程序,很多人都有点头晕,一方不同意离婚的,当事人可以起诉离婚,现实中,起诉离婚也会遇到很多阻碍,比如另一方强烈的不同意离婚,不配合到庭等情况,还有人问,起诉离婚一方不满意可以吗?下面诉宁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  一、起诉离婚一方不满意可以吗  离婚诉讼法院受理了就好啦,法院会安排开庭送传票的了。走程序就好了,你不用管另一方是不是不满意的。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:  首先,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的民事起诉状。  其次,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,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。公开审理的,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、案由和开庭的时间、地点。公告可以张贴于人民法院的公告栏,也可以在公共场所或当事人的住所地和工作单位张贴。  然后,离婚案件开庭审理。离婚案件开庭审理的程序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,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,即审理前的准备;开庭审理;作出判决。  开庭审理前,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,宣布法庭纪律。开庭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做好之后,法庭进入法庭调查阶段。 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:  (一)当事人陈述;  (二)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,证人作证,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;  (三)出示书证、物证和视听资料;  (四)宣读鉴定结论;  (五)宣读勘验笔录。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证据,而且当事人经法庭许可,可以向证人、鉴定人、勘验人发问。  法庭调查完结之后,是法庭辩论。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:  (一)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;  (二)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;  (三)互相辩论。法庭辩论终结后,由审判长按照原告、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。  最后,等待法院判决。  二、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可以直接判离吗  离婚诉讼,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。中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:“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”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,如感情确已破裂、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依诉讼程序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,称为裁判离婚。中国婚姻法对一方要求离婚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处理原则。 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,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,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。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“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&深圳市调查公司rdquo;  1、如果对方不到场,法院经法律程序后,可以缺席审理及判决。  2、至于能否判决离婚,这要具体分析,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,法院要审查诉讼的理由及事实依据,若法院认为感情已破裂,则会判决离婚。  3、若是第二次诉讼离婚,则法院一般会判决支持离婚。  三、离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 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  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  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  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  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  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  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  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 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“起诉离婚一方不满意可以吗”等相关法律知识。综上所述,如果坚持要离婚的话,是不用管对方满不满意的,离婚诉讼法院受理了就好啦,法院会安排开庭送传票,走程序就好了。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,欢迎咨询诉宁网,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。